更新时间:2022-11-04 09:57:14点击: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具体措施》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大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内蒙古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衷心拥护。
为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具体措施》,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坚持系统观念,用全生命周期理念理清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过程,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明确了经济全链条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区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具体措施》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104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具体措施》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推动工业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农牧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强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行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构建绿色供应链,配合国家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创建工作。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具体措施》提出,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多证合一”,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绿色贸易产品,发挥外贸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具体措施》提出,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具体措施》提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落实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提高能源输配效率,着力优化完善全区电网主网架,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突破。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做好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绩效评估,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空港,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配合国家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乡村评价建设,加快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具体措施》提出,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绿色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落实中央财政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措施,加强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设立市场化、专业化绿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具体措施》提出,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策、体制调整等措施,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做好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汽矿产、盐的资源税征收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继续落实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的激励措施,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金融合作方式,积极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绿色标准体系、统计监测和绿色产品认证,完善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机构活动监管,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相关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排污权二级市场,建立健全用能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做好绿色权属交易与相关目标指标的对接协调。
三、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战略性,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方要一锤接着一锤敲,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把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作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为此,《具体措施》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循环经济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按季度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好经验好模式。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宣贯工作,大力宣传取得的显著成就,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东一创欣.双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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