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
作为国家战略,“双碳”目标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从国家层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多个重要文件相继发布,均明确把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达成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5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更是从财政视角为政府绿色采购精准发力定下了新基调。在实现“双碳”这一伟大目标的征程中,政府绿色采购责无旁贷地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说,我国政府绿色采购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我国最早的政府绿色采购可追溯到2004年。当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后来又逐步优化完善了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尤其是在“双碳”战略目标提出后,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选择南京、杭州、绍兴等6个试点城市,探索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和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构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制定了快递包装、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快办公耗材、政府数据中心等领域的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制定工作;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的绿色采购。
实践证明,从政府采购端注重低碳、减碳产品和服务,可倒逼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和转型升级,进而架起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之间的一座座桥梁;从政府采购端明确低碳零碳技术、产品、服务优先采购方向,可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府绿色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双碳”目标的实现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大有可为,前景美好。
事实上,随着一项项绿色采购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目前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模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已超90%;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
面对“双碳”目标这一历史新机遇,绿色采购政策也进入了健全完善的关键期。目前,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还存在本身不完备、局限于采购交易环节、支持手段相对单一,绿色采购清单不完善,采购人绿色采购意识不强,在实际执行中缺乏政策执行的积极性、主动性等问题。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因此,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们要找准着力点,抓好关键点,加快完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一是要将“双碳”目标嵌入到政府绿色采购需求中,通过分类制定需求标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
二是要压实采购人的绿色采购主体责任。从采购需求编制源头管控上强化绿色低碳要求;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在履约验收环节压实绿色低碳把关责任。
三是要借助“互联网+政府采购”,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掌控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商品数量、金额、占比等绿色采购指标数据,保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份额。
四是要发挥政府采购的协同作用。立足“双碳”目标,形成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讲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政府绿色采购故事。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实现“双碳”目标的战鼓已经擂响,在这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中,我们必须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儿,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推动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采购政策体系。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效能,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多政采力量。
中国政府采购报 | 贺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