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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氢能产业链,打造南方氢能枢纽!广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发布

更新时间:2022-10-02 20:38:35点击:

9月21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


《规划》实施后,广州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以60公里最优供氢距离考虑,能够保证基本覆盖整个广州市,进而有效地降低氢气运输成本。


目标:

到2030年,加氢能力可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氢能被视为新世纪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新能源、清洁能源。为加快氢能产业发展,2020年广州市制定出台了《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提出将广州建成我国南部地区氢能枢纽,重点打造“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产业布局,推动广州氢能产业可持续、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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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更好地落地实施,市发改委依据国家部委和省有关工作文件制定《规划》,规划期为2021-2030年。规划所称氢能基础设施包括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储氢站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十四五”阶段(2021-2025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制氢站1座,累计建成制氢站3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开展1-2座制氢加氢合建站建设,1-2座储氢站(或依托制氢站、制氢加氢合建站、加氢站统筹考虑储氢)有关工作。形成3.5万公斤/天(1.3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不低于4.0万公斤/天加氢能力(1.5万吨/年),可以满足6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运行用氢需求。


2026-2030年规划目标为:新建加氢站50座以上,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氢加氢合建站布局,3-4座储氢站布局。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燃料电池用氢气制氢能力,形成10万公斤/天(3.6万吨/年)以上加氢能力,可以满足氢燃料电池车商业化运营需求。


基础:

已形成3500吨/年的供氢能力、已投放氢燃料电池汽车近200辆


氢能已成为全球未来能源发展方向,并在部分领域实现了商业化应用。截至2020年底,全球累计销售氢燃料电池汽车3万辆以上,国内累计销售7350辆。全球已建、在建加氢站843座,国内已建、在建加氢站287座。


广东省将氢能和燃料电池列为优先发展产业,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和氢能基础设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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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提出了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加氢站建设工作目标,到2030年,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在汽车、轨道交通、船舶、航空等领域的装机量累计超过10万套。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以上。


广州市及周边地区目前具有较好的氢气制备条件,发展氢能产业的基础良好,目前已有广石化、广钢气体、林德等氢气生产企业。广石化一期供氢能力为1500吨/年,广钢气体供氢能力为1000吨/年,林德供氢能力为1000吨/年。截至2020年,广州已经形成3500吨/年的供氢能力。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发布《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氢能十条”),为广州市营造良好的氢能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21年4月,黄埔区作为示范区已建成加氢站5座,分别为联新东晖加氢站、知识城(新南)加氢站、东区加氢站、力康加氢站及开泰北加油加氢合建站。


在公交、冷链、环卫等领域,全市专用车、物流车、公交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投放量近200辆,累计安全平稳运行超过160万公里。2021年,广汽集团已投放10辆氢燃料电池乘用车。2021至2023年黄埔区将投放500辆氢燃料电池自卸车。


布局:

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


为落实广州市“一核心、一枢纽、三基地”氢能产业布局,确保广州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以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区为重点,进行氢能基础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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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越秀区外,各区均规划新增氢能基础设施。其中,白云区规划建设的氢能基础设施最多,为52座。荔湾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座,海珠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4座,天河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2座,黄埔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47座,花都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2座,番禺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8座,南沙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20座,从化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3座,增城区规划建设氢能基础设施10座。


《规划》实施后,广州市将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氢中心,以60公里最优供氢距离考虑,能够保证基本覆盖整个广州市,进而有效地降低氢气运输成本。同时基本形成较为全面的加氢站网络,覆盖广州市内主要干线。其中,珠三角环线高速加氢站4座,广州绕城高速加氢站8座,广州环城高速加氢站5座。


连接外部交通走廊加氢站布点方面,在广州-东莞-深圳、广州-佛山-阳江、广州-中山-珠海的高速公路上均布局有加氢站,与广州市内主要干线上的加氢站布点,形成氢能走廊,可以为途经广州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提供氢能保障。


此外,广州市物流中心、广州市市政环卫中心均有加氢站布局。涵盖京东华南物流、京东华南第一物流中心、京东华南第二物流中心、京东华南第三物流中心(东莞)、广百物流人和基地、广百现代物流园、天业生鲜电商冷链产业园、广州港等广州市物流中心,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云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从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南沙循环经济产业园、增城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市政环卫中心。


保障:

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


在制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方面,《规划》明确,加快推进广石化、广钢气体等企业制氢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氢气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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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对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规划》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


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在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现有加油(气)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的,可视为已纳入本布点规划。新布点加油站原则上应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此外,《规划》还提出,通过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一是鼓励新能源制氢项目实施,尤其是利用弃电、弃风、弃光、弃水制氢项目,进而从源头上实现减碳排放;


二是探索开展液态储氢、有机质储氢、固态储氢等储氢新工艺、新技术试点,推动储氢技术的发展,解决氢气的存储问题;


三是利用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探索在广东电力交易平台上增加制氢用电交易品种,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及谷电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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